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佳兆业集团出售广州佳兆业广场 预计将录得人民币8.25亿元收益
发布时间:2010-08-27 来源:

  【香港,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】中国内地知名地产发展商─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(「佳兆业」或「公司」,及其附属公司,统称「集团」;股份代号:1638)今天宣布于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六日签订协议出售广州佳兆业广场,作价10亿元,集团并会获得人民币9亿元以清偿与项目有关之费用。

  在计及出售事项的代价、债项的价值及本集团于广州佳兆业项目的投资成本及相关交易成本,估计本集团因出售事项将录得约人民币8.25亿元的收益。

  广州佳兆业广场位于中国广州天河区的广州中心商业区,共占地约7,106平方米,现时可售面积约92,783平方米 。预期广州佳兆业广场将为商业项目,主要包括一幢附有零售空间的办公室摩天大厦 。广州佳兆业广场于二零零八年七月开始发展,预期项目将于二零一零年十二月竣工。

  项目买方为买方是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(「恒大地产」)的附属公司,恒大地产的股份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上市。

  出售待售股份的代价为人民币10 亿元(可予调整),而买方将按下列方式以现金支付:(甲) 人民币6亿元的按金将于订立该协议当日后三个营业日内支付予本集团及╱或其联系人;及 (乙) 人民币4亿元的款项将于完成日期(预计为2010年12月20日)支付予本集团及╱或其联系人。买方亦同意清偿债项,于完成日期向指定户口支付人民币9亿元的款项。

  评及是次交易,佳兆业集团主席兼执行董事郭英成先生表示:「对于是次交易能实现投资项目的价值,并为股东取得理想回报,我们表示欣慰。出售项目所得款项净额将给予本集团灵活性,在合适的机会出现时,可于未来进行投资。佳兆业将继续专注于其双线发展策略,致力于商业及住宅两大范畴的发展。本集团的发展将集中于经济高增长地区,如珠江三角洲、长江三角洲、重庆成都地区以及环渤海地区。此策略让本集团拥有均衡的物业发展项目组合,更有弹性地面对市场挑战,为股东争取最佳回报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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